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

阅读:0
听报道

房地产商对副市长说:兄弟赚的钱一半归哥

魏雅华

2008年10月23日,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1亿多元人民币,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。

姜人杰案刷新了中国贪官受贿黑金的多项新记录,其中包括单笔受贿8000多万元黑金的新记录。那么,让人吃惊的是,又是什么样的权钱交易,能让行贿人一把掏出8000多万元黑金?

在姜人杰案的笔录中,有这样一段堪称经典的供述:

开发商顾某在党校培训时和姜人杰相识,2002年,苏州工业园区附近一块150亩的土地招标,姜人杰从中帮忙,并话里有话地告诉顾某:“这个生意我只给你介绍了。”顾某一听,当即表态:“事成后,利润你我平分。”

????2003年10月底的一天晚上,顾某到姜人杰家,兴奋地说:“那块土地转让后我们净赚了1.9亿元,这全亏你帮忙!”一个月后,顾某告诉姜:“公司账上的8250万元全部归你!”

顾某果不食言。可8250万元并非1.9亿元的一半,一半至少应该是9500万元。这一少便少了1250万呢。这笔钱的零头也够吓人的。真的是大手笔哟。

读了这段文字,我们首先发出的第一个疑问是:“顾某”是谁?

让人大惑不解的是,这篇出自国家官方通讯社的新闻稿,为什么对该房地产商、该行贿人称“顾某”?

是出于对房地产商,还是出于对行贿人的隐私保护吗?姜人杰案己随着一审判决的公布而大白天下。那么,这位“顾某”的罪行可能尚未落实,还需要讳其隐私吗?如此大手笔的行贿,己是新中国的行贿史上之最,堪称“中国第一行贿人”。如此重罪,该房地产商、该行贿人不该被曝光,被押上审判台吗?

读了这段供述,您有何感想?

报道中所说的这件事便让人很奇怪:“江苏当地一开发商顾某在党校培训时和姜人杰相识”,那么,房地产开发商也到党校去培训吗?党校也培训房地产开发商吗?

还有,房地产商怎么能那么方便地跑到副市长的家里去,就不避嫌吗?副市长家的大门口应该是有警卫的,就不怕登记在册、记录在案吗?

还有,8000万元的一笔巨款,是如何从地产商的账上转到副市长的账上去的?如此之大的现金可疑流向,实行了存款实名制的银行会毫无觉察? 中国对可疑现金流的监控如此粗松,让人悚然。

还有,房地产商给副市长送去的是现金还是银行卡? 贪官们大都喜欢现金,方便卷逃。可如果是现金,8000万现金得用大卡车装。副市长的家里如何放? 副市长在自己家里得专门建一座金库才成。可如果送去的是银行卡,那就更加地不可思议了,银行竟会浑然不觉?

还有,房地产商又是如何作平这笔账的?这是一个难度很大的活儿。

房地产商对副市长说:兄弟赚的钱一半归哥。

这话意味深长。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坐地分赃。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秤分银,大块吃肉。它告诉我们的是,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上,官商勾结是如何肆无忌恽,是如何地哥俩好。它还告诉我们,中国的房价是如何涨上去的,又为什么难以跌下来。

一块地便赚了两个亿,(很可能还不止这个数,像顾某这样的大奸商会说实话吗?),你可以知道土地的交易有多黑。开发商拿走的是谁的钱?黑金不会从天上掉下来。开发商首先拿走的是失地的农民的钱,所以农民才那么穷。其次是房奴们的钱,房奴们的首付和房奴们的月供。这钱老子还不完儿子还。

所以,中国的住房痛苦指数才会那么让住房人痛苦,中国的住房痛苦指数才会位居全球之冠,而北京的住房痛苦指数,才会位居全球首都及国际化大都市之冠。

姜人杰被判了死刑,表达的是国人对贪官们的愤怒,表达的是中国法律对贪官的忍无可忍。如果说,我们要从此案中吸取什么教训,那么,我们首先要作的事,是认真地查一查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的关系,并建立起政府官员与房地产商之间的防火墙。

话题:



0

推荐

魏雅华

魏雅华

142篇文章 12年前更新

作家,时政经济评论家,sohu财经评论员,陕西电视台新闻频道《今日点击》评论员。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。 己出版时政经济评论专著,《中国股市政策市》、《中国股市保卫战》等中国资本市场多部专著。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 专栏作家或特邀撰稿人。 weiyahua@163.com

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