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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:住房痛苦指数与小产权房

魏雅华

200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表明,2008年,中国的商品房均价再创新高,达到了3919元/每平方米。而该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仅为15781元,以此计算,月收入为1315元。

2008年中国人的住房痛苦指数为:

3919元/每平方米÷1315元=2.98

而合理的住房痛苦指数为:1。

也就是说,当中国的商品房均价降至1315元/每平方米时,这才是合理的、正常的商品房均价,与中国老百姓购买力相匹配的,并可以保证住房市场良性发展的商品房均价。可按照2009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南辕北辙的房价走势,这几乎是《天方夜谭》。是中国老百姓的乌托邦。

果真如此吗?果真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无路可走吗?中国的房价就真的降不下来吗?

并非如此。

其实,中国有一种房子很便宜,纯自然,纯天然,纯绿色,无污染。它的房价仅为同质商品房房价的1/3~1/4。它的名字叫小产权房。它还有个既动听又可爱小名儿,叫小芳。关于她的那首歌儿,中国人家喻户晓,

“……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,长得好看又善良,一双美丽的大眼睛,辫子黑又长。”

说到此处,让人失笑了。

中国合理的、正常的商品房均价,恰恰是被“坚决禁止”的“小产权房”的房价。中国房地产市场,高价房畅通无阻,廉价房恪杀勿论。

对此,我们该又作何评说?

始乱终弃的小芳,你的命运是被谁作践的?是被你的农村户口,你的农民身份作践的。正是此种对农村户口,农民身份,三农血统的歧视,所划出的深深的鸿沟,才使你被始乱而终弃。难道我们还要让这样的悲剧,一年又一年?

2009年5月30日,深圳市人大通过了《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》。

许多媒体对这个《决定》是这样解读的:这个《决定》标志着深圳启动了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大门。买不起商品房的工薪们,眼里有了希望。可此时,享有土地专卖垄断权的政府部门立即出来封杀,那刚刚开启的大门,又关上了。

可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现实是一道禁令便封杀得了的吗?问题能如此简单地便解决了吗?

就是那句话:谁能抗拒小产权房的诱惑?

说白了,小产权房问题是中国式的,非常中国的土地问题。首先,靠卖地来维持地方财政本身的合法性便很可疑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十条规定:

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。

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,除法律规定归国家所有的以外,属于集体所有;

所以,农村的土地是法定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。农民享有对土地完整的的产权,即不受侵犯的财产权,财富权,处置权。

2009年6月6日,中国最权威的声音,中央电视台《新闻周刊》以《房改,别遗留新的历史问题》为题,对深圳的《决定》所作出了一段非常精采的评论。

对此,国之嘴白延松评说,农民们发现,政府低价征收了农民的地,高价卖出,发了大财。那么,农民自己为什么不能用自己的地盖房赚钱呢?

白延松的话符合《宪法》精神,既符合法律,又符合法理。这个道理就这么简单,这么好懂。问题是为什么就不作此问,不讲这个道理呢?

向你致敬,白延松。

小产权房,铲了几十年了,在青岛等城市连武警、公安、刑警、法警,连装甲车都出动了,铲干净了吗?不铲还罢,越铲越多。绝不是只有深圳,小产权房占到了城市房产的一半还多。

真的是:煮豆持作羹,漉菽以为汁。萁在釜下燃,豆在釜中泣。本自同根生,相煎何太急?

小产权房:剿灭还是招安,这是个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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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雅华

魏雅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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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,时政经济评论家,sohu财经评论员,陕西电视台新闻频道《今日点击》评论员。中国作家协会会员。 己出版时政经济评论专著,《中国股市政策市》、《中国股市保卫战》等中国资本市场多部专著。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 专栏作家或特邀撰稿人。 weiyahua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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